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
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
一定程度摊薄。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
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股本总
额均将有所提升,募集资金将充实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也将随之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力
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的存在,短期内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将较小,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
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不利变化;
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
完成的时间为准;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转债转股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
响;
费用。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
股本的 30%。假设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前(不含当日)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按 6.73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以
为 1,581.16 万股。该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04.13 万元和-5,226.54 万元,同时假设以下三种情形:
(1)情形一: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与 2025 年持平;
(2)情形二: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相比于 2025 年收窄 30%;
(3)情形三: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实现盈亏平衡。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在预测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时,未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之外其他因素对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影响;
的影响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
成盈利预测,未来年度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
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
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
/2025-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30,206.54 30,206.54 31,787.69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0,645.72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6 年 12 月
假设 1: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均与 2025 年持平
项目
/2025-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304.13 -3,304.13 -3,304.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226.54 -5,226.54 -5,226.5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1 -0.11
归属 于母 公司所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1 -0.11
有者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9% -6.25% -6.25%
归属 于母 公司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7 -0.17
有者 扣除 非经常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7 -0.17
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1% -9.88% -9.88%
假设 2: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相比于 2025 年收窄 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304.13 -2,312.89 -2,31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226.54 -3,658.58 -3,658.5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8 -0.08
归属 于母 公司所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8 -0.08
有者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9% -4.33% -4.33%
归属 于母 公司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2 -0.12
有者 扣除 非经常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2 -0.12
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1% -7.00% -7.00%
假设 3: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均实现盈亏平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304.1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226.54 - -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 -
归属 于母 公司所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 -
有者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9% - -
归属 于母 公司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 -
有者 扣除 非经常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 -
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1% - -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
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经营状况没有明
显改善、无法当期扭亏为盈,则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仍存在当期为负的风险。若
公司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并实现盈利,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
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
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净利润在短期内
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
对 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
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
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45.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资于“高性能膜生产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新型中空纤维膜研发与中
试平台项目”,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拟投资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方向一致,
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矩阵、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巩
固公司的技术领先地位,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拥有膜材料研发、以膜技术为核心的集成应用工艺
开发、机电一体化装备开发与制造的多层次研发人才梯队,在多年的经营发展过
程中,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培养、选拔、任用、考核与激励机制。公司持续通过国
家级和省部级研发平台、高校产教融合合作平台、上市资本平台来整合资源、集
成技术、聚拢人才,强大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人
才支撑。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平台与实验室的建设,牵头或参与承担了多项国家及省部
级科研项目,面向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水、自来水、海水淡化、
工业特种分离及其他新型膜应用领域开展了多项膜材料研发、产品、装备和工艺
开发和技术储备。围绕本次募投的电子超纯水用终端超滤膜、中空纤维纳滤膜两
大高端膜产品,公司已开展长期系统性技术攻关,并形成了多项技术成果,扎实
的前期技术储备与成果积累,能够充分支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落地。
依托公司良好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工程应用实施能力,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
公司在众多膜法水资源化领域形成了大量的实施案例,在市政、工业、印染、石
化、煤化工、海水淡化、电子、光伏、半导体等细分市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
资源,赢得了较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将结合已实施项目的示范作用,深挖现有客
户需求并积极开拓新客户,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
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
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性能膜生产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新型中空纤维膜研发与中试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
的摊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
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
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
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
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
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
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在对
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订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将严
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
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与稳定性,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
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作出
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公
司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积极配合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
行情况相挂钩;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
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
表决。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
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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